美國的大型軟件產業公會正式要求國會修改現行的著作權法,以打擊網絡盜版行為,但此舉恐引發軟件業與電信業的正面沖突。
包括微軟、Autodesk、Borland、Intuit、Sybase和賽門鐵克等知名軟件大廠的商業軟體聯盟(BSA)6日提出一份建議白皮書,說明該團體對2005年國會修法的提案。軟件業者表示,有鑒于軟件程序在點對點網絡交換的頻繁程度和MP3音樂文檔交換相當,他們擔心公司未來的營收將持續衰退。
軟件業者點名批判的法律之一,是專門用來起訴侵犯著作權行為的千禧數碼著作權法(DMCA)。白皮書指出,該法在1998年制訂時曾被業界視為可行的承諾,但其后一連串的法院判決,卻制造出“有效執法的障礙”。
商業軟體聯盟首席律師Emery Simon拒絕進一步說明該團體的提案,但任何修改千禧數碼著作權法的意圖都將使其成員與網絡服務業者產生正面沖突。Verizon Communications與Charter Communications過去一直對抗美國唱片公會(RIAA),力求限制DMCA的適用范圍,并有效保護他們顧客的隱私。
Simon表示,“我們必須想辦法改善執法。”他說,“我們可以預見著作權法的修改,但我們不建議重修DMCA,我們只是找出需要解決的問題。”
然而,電子先鋒基金會的資深法律顧問Fred von Lohmann表示,商業軟件聯盟的建議“似乎不體諒網絡匿名的問題,他們假設IP地址可正確地導向個別人士。如果你認為匿名在網絡上和實體世界一樣,有其存在的必要,那么你應該質疑那種假設是否恰當。”
商業軟件聯盟的白皮書也建議限制核發專利的規定,讓第三者更容易挑戰已提出和已核發的專利權。 |